商务部对进口呋喃酚反倾销调查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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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10:13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北京电 我国商务部1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延期6个月。 公告说,商务部于2004年8月12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12日。
呋喃酚可作为合成农药克百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呋线威等产品的中间体,同时可作为医药中间体。 记者 杨晓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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