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原油资源税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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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9:04 中国财经报 | |||||||||
可以适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油田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发挥税收调节分配的作用 颜晓岩 原正军 本报讯“调整原油资源税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8月10日,财政部税政司有关人士
这位人士表示,现行资源税采用固定税额、从量计征的方式。按照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可根据资源和开采条件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调整资源税税额。近年来,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国际油价涨幅较大,石油开采企业的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因此,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对各油田企业原油资源税税额做了普遍调整。通过调整,一是可以适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油田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发挥税收调节分配的作用。 就调整原油资源税税额会不会带动成品油价格上涨这一读者关心的问题,这位人士认为:第一,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是原油而非成品油。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当前的国际油价主要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非成本的影响,以我国原油产量在国际上所占份额而言,采油成本的变化更不会影响国际油价;第二,成品油价格是国家发改委在综合考虑包括原油价格在内的多种因素基础上制定的国家指导价;第三,近年来,由于企业改制,国际油价上涨等原因,我国石油开采企业效益较好,利润空间大,调整原油资源税税额完全是在石油开采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的,适当增加税收只是相对缩小了石油开采企业的利润空间,不会影响原油供应价格。因此,由提高原油资源税税额而得出成品油价格可能上涨的结论难以成立。 在原油领域,税额征收标准被分为每吨30元、28元、24元、22元、18元、16元和14元七个等级。 在天然气领域,税额标准为每千立方米15元、14元、13元、12元、9元和7元六个等级。 调整原油税额幅度最高的是青海油田,由原来的8元/吨调整为30元/吨;最低的是大庆油田,由24元/吨调整为30元/吨。各油田企业的稠油、高凝油税额统一由8元/吨调高为14元/吨。天然气现行税额等于或高于10元/千立方米的,税额提高2元/千立方米;现行税额低于10元/千立方米的,税额提高5元/千立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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