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盒饭立法激励上海集体用餐配送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7:3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丘眉 通讯员 陆震南 发自上海

  从昨日开始,《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上海盒饭配送将受到专门的法规监管。此举同时将激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开拓集体用餐市场,加速集体用餐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办法》不仅明确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责任,还明确了集体用餐单位的责任。《办法》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集体用餐的卫生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必须向具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订购盒饭;参与膳食分装、发放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发生食物中毒必须及时报告。

  《办法》是上海食品类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参照《办法》,以后还要陆续开展食品行业其他立法,比如近阶段经常出现问题的乳品行业。”上海市药监局食品处某工作人员说。

  目前,上海每天供应的盒饭数量约200万份,但只有40万份来自持证的正规生产企业。《办法》明确提出:“鼓励符合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积极拓展集体用餐市场,实现集体用餐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而300多家持证企业,每家在食品安全保障上投入了上百万元的成本,实际供应量却大多未达到设计产能的一半,导致70%处于亏损状态。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