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视状告芜湖卷烟厂侵权 要求赔偿49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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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4:27 新华网 | |||||||||
安徽卫视有迎客松台标,芜湖卷烟厂有迎客松香烟标志。昨天,安徽卫视告芜湖卷烟厂涉嫌侵权案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提出高达499万元的经济赔偿。 庭审时,安徽卫视认为:原告是美术作品“迎客松”图标的著作权人,该图标是安徽卫视通过相关媒体发出征集设计方案,后来由安徽卫视相关人等参考征集来的一些作品,吸
芜湖卷烟厂代理人声称其早就拥有“迎客松”商标的著作权,称其从上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由该厂的设计人员进行“迎客松”图标的设计工作,至今已经历过好几次修改变动。芜湖卷烟厂原来的一位设计师(已内退)作为证人当庭作证,并称是由自己当年设计的,并按审判长和审判员的要求当场画出“迎客松”的相似图标。庭审结束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接受庭后调解。(陈治、石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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