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柏蓓
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扩大会议昨日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全体市人大代表报告工作。
韩正首先回顾了今年上半年本市经济发展情况。他说,今年以来,全市经济运行朝着
国家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1~7月完成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0.4%,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他同时指出,上海经济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受资源、体制、机制等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已经到了必须花大力气解决经济增长方式的时候了,这对上海未来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韩正说,今年下半年,市政府将在上半年工作基础上,按照市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科教兴市主战略推动各项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确保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确保完成“十五”计划各项任务,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韩正指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二是着力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三是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四是着力解决市民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五是着力把握当前与长远相结合,认真编制好市“十一五”规划。
四项重要节点工作
洋山深水港工程韩正说,这是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载体。今年第四季度,洋山深水港一期工程将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港开、桥通、城用”的目标。当前要做好洋山深水港开港的各项准备工作。
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韩正说,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浦东开发开放的再部署,也是对上海改革开放提出的新要求。下半年要深入调研、抓紧细化,形成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世博会筹备韩正说,下半年要加快推进世博会动拆迁,完成上海世博会法定注册程序,同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世博园区规划,为到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奠定基础。
推进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全面完成。
四个热点重点问题
房地产市场:仍将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就房地产市场发展,韩正指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房地产调控,保持上海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为一贯方针和目标。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积极效应开始显现,上海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中央调控方向基本一致。下一步,上海仍将积极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调控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重点是加快构筑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市场体系,加快构筑面向广大市民百姓的住房保障体系。
就业:实施就业援助解决困难群众就业
在谈到就业问题时,韩正说,今年以来本市进一步加大了促进就业的力度,上半年新增就业岗位34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降至265万人。
韩正表示,下半年,市政府将继续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实施就业援助解决少数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
社会保障:深化城保、推进镇保、完善农保、扩大综保
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韩正概括为“深化城保、推进镇保、完善农保、扩大综保”。韩正说,深化城保,重点是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推进镇保,要以吸纳征用地农民为重点,继续扩大参保面;完善农保,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养老金增长机制,巩固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扩大综保,主要是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保障功能,吸引外来从业人员主动参保。
食品安全:加大对大卖场超市连锁店监管
对于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韩正说,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通过理顺体制、强化责任、健全法规、加强监管,上海已基本形成了立体监管格局,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安全的、可控的。
韩正同时也指出,食品安全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下一步要继续强化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大卖场、大超市、连锁店等主渠道的监管,同时要实行管理手段多样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先行赔偿是“应该”还是“必须”审议常委字斟句酌90分钟
昨日上午,就《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围绕着商品交易市场是“必须”还是“应该”先行赔偿消费者,参与审议的常委会委员们对这条不足百字的法规条文字斟句酌了一个半小时。
按照草案的表述:市场管理者应当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有委员说,市场管理者不仅仅是“应当”,而应该是“必须”,“两个词语对市场开办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委员说,“先行赔偿制度对保护消费者利益很有积极意义,但草案规定太原则,缺乏刚性的保护措施。必须先行赔偿还需要详细的实施细则。”
这位委员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索赔过程常常比较艰难,因此商品交易市场先行赔偿制度应该推行。
对此,有委员提出,先行赔偿是草案在没有直接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制定的一项创设性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要求赔偿,但是向销售者索赔还是向生产者索赔是消费者的权利,现在草案确定对‘消费者无法向场内经营者索赔的’由市场开办者先行赔偿,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不是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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