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遭遇安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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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18:44 新世纪周刊 | |||||||||
伦敦地铁爆炸案的余烟还未散尽,有识之士已开始关心中国的地铁安全情况了。7月18日起至7月29日,建设部组成的4个检查组分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深圳、长春、南京、武汉、广州等10个城市,对其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而检查结果似乎不一定会很乐观。 阎嵘/文
据来自建设部的消息称,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发展历史较短,经验不足的现实,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留下了7个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而此次监管重点为: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 北京地铁七大问题 历时一年的调查,大量数据分析,今年5月26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全国第一份地铁安全现状评价。北京地铁安全系统平均分70.496,总体评价达到“良”。主持这次评价工作的是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院,在这份评价报告中,对影响地铁安全运行的管理、操作人、设备设施、环境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地铁1、2号线全线投入运行20年以来,共运送了超过80亿的乘客,行进总公里数超过了5700公里,并未发生过影响乘客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其总体安全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主持评价工作的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汪彤表示。 当然,在这份评价报告中,人们也找出了北京地铁主要存在的七大问题:调度人员年龄偏大,平均年龄50岁;车型老化、车辆总体技术性能偏差、老车型平均故障高;地铁车厢内没有与司机对讲设备;没有完善的对在用电缆故障检测系统;部分车站控制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地下变电所未设置气体自动灭火装置;1号线苹果园至南礼士路段以及2号线全段排烟系统无法有效启动;部分车站出口设置不合理,不利于乘客紧急撤离…… 不难看出,这份评估报告在很多地方与建设部所列出的轨道交通七大问题不谋而合。 乘客素质亟待提高 参加评估的专家为地铁安全改造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进行消防专项评估论证;自动售检票系统建成后,对全线的应急疏散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与消防部门进行地铁应急抢险方案专项研讨;北京地铁要进行安全指标体系专项研究,建立地铁安全标准体系和自评估体系等。 “北京地铁安全改造工作中最需要提高的环节就是乘客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汪彤介绍,“去年同期,地铁1、2号线在上半年共查获携带违禁品上车旅客1146人次,成功阻拦乘客跳下站台的就有750起。近期我们也是几乎天天都接到地铁事故的报告,其中不乏乘客因素影响行车秩序的事件发生。” 汪彤笑着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我们真的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刚来北京没多久的外地人,看见列车关门开走了,跳下站台就追。” 记者在地铁复兴门站看到的情况印证了汪彤的说法,下午两点半,并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时间。但站台上人很多,人挨人地,不时有乘客跨过站台黄线,伸出头去看看车是不是来了。保安在站台上来回巡逻,不断提醒乘客不要越过黄线。每当有车来,保安会站在车门两侧,维持上下车乘客的秩序。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人不顾劝阻,列车未等停稳,就急于跨过黄线挤车。 37亿改造地铁1、2号线 针对现在的安全线装,目前北京地铁公司已投资37亿元,对1、2号线地铁线路、车辆、信号、通信、供电、机电六大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同时,并投资6亿多元,建设全新的自动售检票系统,总投资高达43亿元。 其中52公里线路将拆除旧轨,更换为新型无缝钢轨。同时,198辆新型空调客车将取代老旧车,列车最小发车间隔压缩到2分钟。这些新车将全部采用先进的不锈钢车体、大通道式车厢,不仅配备有空调,还安装了旅客信息系统,这将大大提高车辆性能和乘坐舒适度。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存在于地铁复八线、13号线和八通线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的安全隐患,将在今年8月底全部整改完毕。据悉,在这三条地铁线的隐患整改中,政府共投入6000万元。 施工与管理脱节 北京是第一个有地铁安全评价的城市。在我国,上海、广州、南京、天津、沈阳等城市都有地铁。但是,对地铁运营安全如何正确、客观评价,是全国地铁一直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地铁安全运营评价是“后评价”,即试运营后再评价。也就是说,长期以来地铁施工建设与运营管理是脱节的。 上海地铁运营公司曾经提出,在轨道建设过程中运营方应及早介入,因为这有利于运营方及时发现问题;另外也可以完善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和运营直接紧密衔接,有利于运营方面深入掌握设施情况;此外,运营方的提前介入,还可以及早发现线路、设备采购存在的问题。 从2004年6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就地铁建设与运营衔接问题做出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维修保障系统和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论证。因此,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与前期施工建设应成为互动关系,而不应各自为战。 乘客最高罚3万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从8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实施。《办法》对于遇到突发事件时地铁应采取的措施、具备的设施都有明确规定。此外,还规定了相应的罚款数额,最高可达3万元。 条例中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上岗或者未在车站配备急救箱的,运营单位被称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地铁方面应该如何应对呢?运营单位不但要制定应急预案;还要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制定地震、火灾、浸水、停电、反恐、防爆等分专题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违反这些规定的,有关单位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还了解到,条例中明确规定,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单位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或者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的;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链接:城市轨道交通7大安全隐患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方未能达到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合。 2.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3.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 4.城市轨道交通还没有形成一种全民的安全意识。 5.各地制定的应急预案还不够细化,也缺乏演练。 6.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开展和推广。 7.各地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投入不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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