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诉 中国企业首次扭转欧盟反倾销初裁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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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2:12 东方早报 | |||||||||
浙江省外经贸厅有关官员近日宣布,欧盟在上月22日作出的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液压搬运车的反倾销终裁决定中,改变了其初裁中的不公正做法,给予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经济地位,并将终裁倾销税率由初裁的35.9%降为7.6%。至此,总部位于湖州长兴县的诺力公司,成为第一家扭转欧盟反倾销案件初裁决定的国内企业。 据介绍,去年4月28日,欧盟对原产于我国的手动液压搬运车启动了反倾销调查。10月
诺力公司作为我国手动液压搬运车出口欧盟最大企业之一,为了维护行业和企业的正当权利,在一年多时间里全力进行了应诉。去年10月底,因申请市场经济地位遭欧盟拒绝,诺力公司将一份申请书紧急传真至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请求国家出面,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向欧盟讨回公道。 据了解,欧盟在初裁中拒绝给予诺力公司市场经济地位,主要理由是诺力公司执行了中国的财务制度,而没有根据欧盟的要求执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诺力公司反驳认为,欧盟以“国际会计准则”否定其市场经济地位,违反了WTO透明度和公正性原则。这既武断地否认了诺力公司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行的事实,也是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否定。 诺力公司董事长丁毅认为,商务部确定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商会及中介组织、企业四体联运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各方力量,对诺力公司最终应诉成功发挥了关键作用。这种模式和经验,为中国企业在未来应诉反倾销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杰认为,在应诉欧盟反倾销过程中,我诸多涉案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往往只有少数企业获得通过。其中,欧盟随意对我涉案企业财务制度的“不认可”,是我多数涉案企业未获市场经济地位的主要原因。因此,诺力公司首次扭转欧盟初裁决定,在终裁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将对我其他相关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作者:早报浙江专稿 陈周锡 许金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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