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城建项目中,全面推行“代建制”。今后广州负责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不得自行建设,而是委托给没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作为利益输送的“防火墙”。业内人士表示,广州市每年超过200亿元的市政建设投入,将带来超过100亿元的代建市场份额。
广州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监察局四个部门近日出台了《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05年7月1日开始,财政资金投资占50%以上,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均纳入“代建制”范围。
这些项目包括:环境保护、市政道路等公用事业项目,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等政法设施以及各个政府部门的办公用房。
《办法》还规定,市政项目的代建单位,必须根据《招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一般通过招标确定。《办法》还特别规定,“代建单位与项目业主应无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
另外,《办法》对代建费的上限,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广州市建设系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原有的城建体系,负责的政府部门获得财政拨款后,往往通过成立项目“建设办公室”等部门,直接找“包工头”施工建设。由于投资、建设、验收等权力均集中在一个部门中,所以会出现众多的利益输送过程。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而实行“代建制”,其作用是分割了项目的“投资”、“施工”和“验收”过程,以此隔绝利益输送。
据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资深建筑专家介绍,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采用了上百年时间。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上海开始试点市政项目的“代建制”。去年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各地政府尽快在市政项目中推行“代建制”。
专家称,广州实行的“代建制”,是一种类似于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MamagementContract)的制度安排,即负责市政项目的政府部门作为项目业主,把整个工程委托无利益关联的专业工程承包商,工程承包商在给定的预算和设计方案内,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由于承包商需要按照代建合同履行建设责任,因此承包商就成为了一道“防火墙”,隔绝了具体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之间的利益输送。同时,由于工程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也构成了利益输送的第二道“防火墙”。
另外,用于建设的财政资金,直接以代建费用的形式,由财政部门划拨给承包商,因此也杜绝了建设资金被挪用的问题。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公布,今年1~5月份,广州全市62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134.4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48%。预计全年广州市在市政建设上的投入将超过200亿元。业内人士预测,如果有50%的市政投资通过“代建制”实施,那么广州今后每年的工程代建承包市场,将超过100亿元。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办法》中,对代建单位并没有所有制的限制,这意味着原来基本由国有和外资建筑企业垄断的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也将向民营建筑企业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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