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东盟降税优惠粤企不识用 要抓住机遇扩大出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11: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商琦 通讯员陈滟 陈霞 余玉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7月20日起,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已开始全面签发专门用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证书。记者日前从广东检验检疫局了解到,7月20日至今,该局所属分支局对东盟成员国的签证量、签证金额和签证产品均和以前相同,表明许多对东盟出口企业未能主动利用中国东盟之间的降税优惠,扩大产品出口。

  此次中国与东盟大规模削减关税,意味着未来5至10年,中国的产品和服务可在零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顺畅地进入东盟市场。目前,广东不少出口产品,比如部分农产品、纺织服装、鞋类、玩具、照明装置、机电产品等都被列入东盟此次降税清单之列,但从近日来的情况看,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企业还不知道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东盟国家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是享受关税优惠的必备条件。

  广东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还能带来其他便利条件,如在向越南出口时,越南按照其海关自定的估价计征关税,估价往往高于实际成交价格。但对持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产品,越南海关将按该产品实际成交价而不是高估了的价格计征关税。

  -链接

  根据中国与东盟签署的《货物贸易协定》规定,双方自2005年7月20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6个东盟老成员国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东盟中的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将在完成其国内审批程序后与我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