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广告业 > 正文
 

工商总局4日对外发布二季度广告监测情况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8: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 (记者 王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日对外发布二季度广告监测情况公告。公告称,工商总局共检查报纸广告349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广告1095条次,违法率为31.31%。共检查电视广告526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447条次,严重违法率为8.49%。

  据介绍,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广告发布量较大的报纸。

  工商总局广告司负责人称,检查结果显示,自今年全国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以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蔓延势头得到初步控制。社会反映强烈、内容严重违法且表现形式低俗的广告大幅减少,报纸和电视广告总体违法率较第一季度有所下降,一些广告发布单位经过整改后变化明显。

  检查发现,违法广告的表现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药品广告中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根除、根治、治愈等;二是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治愈或者保证治愈;三是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以及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

  工商总局根据监测检查结果,对南国都市报、每日新报、新晚报、燕赵都市报等广告发布单位提出警示。(完)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