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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必须审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6:14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鲁哲) 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不能“自说自话”了。从8月20日起,《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必须通过行政许可审批。鉴于民航企业、机场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上市最终由证券管理部门许可,《规定》明确由民航总局予以审核。

  未经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或审核同意而联合重组改制的,《规定》明确对
该民航企业不予颁发行业经营许可证照和安全运行许可证照,并对联合重组改制的各方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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