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中山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詹王鸡粉的宣传画册中称詹王鸡粉为隋朝厨师詹王首创秘制配方,原料来自中山市五桂山镇饲养的农家鸡,并在全国许多城市都进行了“詹王”铜像揭幕仪式。但此事却遭到不少业内人士的质疑,认为詹王鸡粉宣传其鸡粉原料来自五桂山的说法没有根据,其次以低盐为卖点与普通鸡粉对比有不正当竞争之嫌。
不仅如此,上周业内还传出了詹王鸡粉在北京被迫下架的消息,原因据称是嘉豪公
司在詹王鸡粉包装内放置了现金以促销,涉及食品卫生和安全的问题。
针对目前媒体报道的詹王鸡粉贿赂1000万厨师及五桂山没有养鸡场等的说法,本报记者昨天采访中山嘉豪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志雄。
陈坦承,公司在促销阶段,詹王鸡粉每罐装有3元、5元、10元不等的硬币或纸币,这些钱都经过消毒、杀菌处理,并用塑料袋密封,很卫生。促销期半年,现已到期,公司已决定不再在罐内放现金。这些现金公开、明晰、不针对特定人群,任何人都可以买到,不是专门为厨师而设的,不存在贿赂厨师问题。
当被问及是否在中山五桂山有大型养鸡场时,陈表示,公司确实在那里的长命水区有养鸡场,一个山头都是,现在有30多万只。
另外,陈还表示,在公司的宣传画册里确实出现有詹王鸡粉和普通鸡粉的对比资料,但并没有说是哪个公司、哪个品牌,没有侵犯某个公司的利益,只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才那样做的。而且那都是权威部门检测的结果。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我省的有关主管部门。广东省工商局的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促销金额不超过5000元不算违法,从促销的角度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往食用的鸡粉罐里装现金卫生问题值得担心,目前这种促销在食品方面还是一个新的现象。
而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向鸡粉里添加硬币或纸币的做法是不允许的,按照有关规定,食品里是不允许人为地添加异物,加上硬币是属于金属,在添加的过程中会造成污染,已经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处罚的程度要视可能产生的危害及产生危害的程度而定。
而根据《广告法》第10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詹王鸡粉画册的数据没有根据。如果构成虚假广告宣传将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事件的进展情况,本报记者将作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 高素英
实习生 明洁 林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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