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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运新规8月起正式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8: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大河报 从今年8月1日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客运规定》)正式施行,中途甩客将受到重罚。

  据了解,《客运规定》首次对中途倒客甩客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罚款规定,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否则将受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吊销经营者《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倒客、甩客不允许,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也将受到处罚。

  《客运规定》第八十九条规定,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交通执法部门将对当事车主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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