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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连锁加盟被判违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19:4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华 杭州报道

  尽管一再声称自己没有“圈钱”,万兔速丽连锁机构中国总部却依然必须面对法律的裁决。

  7月28日,本报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定“1·2·3万兔速丽”退
还加盟商陈健11000元加盟费。这是该公司输掉的第一场官司。此前,30位加盟商向法院提起20多宗诉讼,起诉其在从事特许经营过程中涉嫌商业欺诈,涉案金额约2000万元。(详细报道见本版7月28日《“1·2·3”连锁“陷阱”调查》。)

  2004年3月,万兔速丽向下岗工人陈健宣称,如果陈加盟其连锁机构,除了店面租赁和营业执照,其他所有事务该公司都会协助办妥,包括提供门店选址、开店辅导、盈亏评估、店面装修、人员培训等服务,并承诺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陈健决定加盟该公司,并选择了杭州文三路电脑市场附近的九莲新村作为店面,此店面经万兔速丽公司开店服务人员进行了现场评估和确认,随后陈健交纳了两万元加盟费。

  然而,当他前往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遇到了麻烦:这个小店是住宅房,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不能经营烧烤、炭烤食品等产生油烟的速食项目。如此一来,意味着他每天只能卖珍珠奶茶维持生意。开业至今,陈健累计亏损近10万元。

  对此,中华全国律协第四届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曹星律师说,万兔速丽作为有丰富经验、专业从事速食服务业的公司,应该知道陈健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将可能无法实现。而就在双方合约书签订后的一个月,该公司向陈健交付《精美速食温馨提醒》称居民楼下可能无法办证。此举表明,该公司在明知居民楼下不能开店的情况下,还是与陈健签订合同并收取了两万元的加盟费,存在“圈钱”的嫌疑。

  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陈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还加盟费,并要求万兔速丽公司赔偿损失。法院认为:该公司未尽合理提醒义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并对陈健无法经营速食项目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陈健11000元加盟费。

  有万兔速丽加盟商在获悉此事后表示,这仅是双方之间较量的开始,将会有更多的加盟商将与其对簿公堂。到目前为止,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已收到20多起起诉该公司的案卷,并先后审理了4起,这些案件均将于近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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