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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业投资门槛放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5:38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鲁哲) 为了鼓励支持国内各投资主体投资民用航空业,加快民航业发展,我国将放宽民航业的投资主体及投资范围。8月15日起,《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将施行,按照规定,今后各种所有制主体都可以投资民用航空业。

  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允许各种所有制主体投资民用航空业,包括非公有制投资主体;保证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保证公平竞争、防止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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