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妮摄影报道:由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使机动车维修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其中不仅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而且要求机动车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等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条例对于正规维修厂家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而路边店将没有好日子过了。“《规定》的实施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正规维修店(或厂)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黄兆波昨日在接受《民
营经济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这一项,其实早在此之前,也已有很大一部分正规维修店就对客户做了返修承诺。至于“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这一项,对于正规店来说,只不过是多做一道手续而已。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这一项,一般正规店都已执行了。但这些规定对路边店的影响可就大了,因为这些规定,路边店一般很难做到,他们都是靠价格便宜而争得市场的,所以在质量上和用料上难以和正规店相提并论。但《规定》又称,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所以,《规定》的实施必将加快维修行业的优胜劣汰。此外,《规定》中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同时,《规定》还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等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还必须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业界认为,维修档案的建立将使得该车在进行二手交易时有了依据。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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