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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业放宽国内资本投资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0:24 经济参考报

  但航空公司和机场相互投资参股仍将受限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民航总局获悉,《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05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国内各类投资主体都可以投资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包括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民用机场、服务保障及其他民用航空相关项目。

  《规定》最主要的内容是放宽投资主体,放宽投资范围。《规定》称,民航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两个方面,这样便使民航业的投资大门全面敞开。同时《规定》表示,除国航、东航、南航3大航空集团,以及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机场和深圳、厦门、大连、桂林、汕头、青岛、珠海、温州、宁波9个重要城市的机场需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外,其他6家地方航空公司和其余国内90家机场均可以成为此次民航投资制度改革的受益者。

  对于目前普遍关注的航油垄断,民航总局也首次发布政策表明开放的态度。目前,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几乎占据了中国内地航油供应的全部市场,同时享有独家进口权,这导致我国航油价格一直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而此次根据《规定》,国内大中型机场投资本机场范围内的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及其设施,投资比例将不得超过25%,并且不得相对控股;当一个机场只有一家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时,航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投资该航空燃油的销售、储运、加注企业及其设施,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并且不得相对控股;当一个机场已有一家航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时,航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投资建立或参股另外的航油企业不受投资比例限制。

  但与此同时,民航总局为了保证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区域封锁,在《规定》中仍对业内航空公司、民用运输机场及民航其他企业相互投资参股作出了诸多限制。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袁耀辉说,机场是自然垄断部门,机场控股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控股机场都可能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民用航空油料供销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与航空公司、机场相互关联,他们对航空公司、机场的控股参股容易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因此,民航总局决定限制民用机场、航空油料供销企业、民航信息服务企业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限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投资民用运输机场。

  对于此次制定《规定》的目的,袁耀辉表示,民航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实现民航更快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加大投入,更需要社会各方投入。之所以制定《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主要是为了鼓励、支持、引导国内各投资主体积极投资民用航空业,放宽民用航空业国内投资准入政策,加快民航业发展。

  对于《规定》的出台,业内专家预计我国民企投资民用航空业有望出现高潮。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法学教授刘伟民对记者说,2002年6月,民航总局曾颁布《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民航业的一些限制,扩大了外商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机场、航空公司、飞机维修、航空油料等产业只要中方控股即可。2004年间,民航总局曾通过个案审批的方式,先后批准了鹰联航空、春秋航空等5家民营航空公司的筹建。2005年3月11日,奥凯航空公司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实现首航,标志着国内民营航空公司正式“起飞”。对于此次《规定》的面世,刘伟民表示,这为国内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进入国内民航业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也有利于航空公司、机场及相关民航企业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并还将结束中航油集团一家垄断航油供给市场的局面。

  作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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