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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台湾水果零关税正式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0:24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从8月1日起,祖国大陆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椰子、菠萝、番石榴等15种鲜(包括冷藏)水果正式实施零关税措施。

  从即日起,大陆各地海关凭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台湾地区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于2005年8月1日后签发的、能够证明水果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产地证明文件,将对15种享受零关税的台湾水果办理验放手续。

  海关总署日前公告了这15种水果的清单、税号及原产地标准等。其中原产地标准为:在台湾地区完全获得,即在台湾地区收获、采摘或采集。

  公告规定,享受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应符合如下运输要求:一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二经过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经过上述地点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在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并以台湾地区为启运地的运输单证。

  作者::张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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