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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厂务不公开将追究领导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赵剑波见习记者赵振华南通报道】近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厂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指出,单位行政领导是实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违反厂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将首先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

  制度确定了6大类应追究责任的行为,内容包括对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大额奖金使用、国有资产转让等重大问题不向职工公开;不经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而是个人(或少数人
)擅自决定,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等。

  据了解,南通从1998年开始推行厂务公开。目前,全市165家国家集体及其控股企业、5620家非公企业、283家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初步实行了厂务公开。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企业还存在行政“一把手”对厂务公开不重视,措施机制不健全,不公开、假公开,追求形式,不重实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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