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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先天不足 成品油清净剂惹上质量纠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 12:09 中国经营报

  作者:寇建东 来源:中国经营报

  7月21日,新华社一篇关于福建部分车主反映使用添加汽油清净剂后引起车辆不良反应的报道,使刚刚施行了三个月国家标准的清净剂市场再起纷争。

  虽然事件发生后,福建省质监部门迅速介入此事,并表示“肇事”加剂油仅限于中石
化福建分公司部分加油站,但是,有业内人士尖锐指出,正是由于缺乏对成品油零售市场的有效监管才导致这一事件的发生。如果监管力度不够,福建省所暴露出的群车“不良反应”问题仍会继续。

  不良反应

  继6月25日国家统一上调车用燃油价格之后,7月1日,福建省的消费者惊讶地发现,车用燃油又涨价了。这一天,中石化福建公司旗下加油站以“本站油全都添加了清净剂”为由,对车用油品每升加价0.05元销售。而此前,从6月1日起,福建省内各地市的中石化加油站已开始试点投放清净剂,只是进行“加剂不加价”的试点工作。

  事实上,对添加汽油清净剂后的成品油进行调价,福建省并非首家。出于环境保护等因素考虑,国内众多大中城市已纷纷出台地方强制标准,要求在燃油中添加清净剂。同时,伴随5月1日《车用汽油清净剂》国家标准(GB19592-2004)正式实施,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快了“加剂油”的推进步伐。

  据有关专家介绍,清净剂加入燃油中,即可实现汽车在运行中自动清洗发动机燃油系统的目的,从而改善燃油的喷雾状况,达到提高动力、节省燃油、减少污染、降低尾气排放、显著延长燃油储存期等功效。

  然而,正是新华社7月21日的一篇报道将“加剂油”的质量问题推向了前台。7月21日,新华社以“燃油清净剂引群车不良反应,中石化好意遭质疑”为题,对中石化福建分公司在福建部分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柴油中添加清净剂后,引起近百辆车出现“不良反应”一事进行了报道。

  该报道称,在7月11日和12日两天的当地交通广播电台直播节目中,福州的司机们一个接一个打来投诉电话,表示添加清净剂后车辆出现“不良反应”,“汽油出现异味,油耗增大许多,火花塞也容易烧蚀”等。

  油剂纷争

  是什么原因引发了福建省的群车“不良反应”呢?是清净剂并未达标,还是油品本身出了问题?抑或是两者间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

  记者分别致电中石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以及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多位专家,试图了解更为详尽的原因。多位专家在断然否认由于燃油品质不同、来源不同而产生化学反应的可能后,并没有发表更多的看法。

  而看到新华社有关报道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李孟良高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只是表示:“这是一种集群性反映,原因真的不太好说。”但他也认为,中石化福建分公司应该做一些排除试验,到底是油的问题还是剂的问题,“其实稍微做些工作就可以搞清楚”。

  相对这些专家的出言谨慎,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较为详细地分析了原因。他并未否认出现“不良反应”可能是由于车况本身问题而导致的,但是针对福建省,特别是福州市集中表现出的“排放异味,油耗增大,火花塞烧蚀”现象,“更大的可能性是油品本身的质量出现问题。”

  以“火花塞烧蚀”为例,导致这一现象出现可以肯定的说是油品中含有金属成分。在汽油中可能加入二茂铁等含金属物质,可以提高汽油的辛烷值,达到增加发动机缸内压力、提高发动机功率的目的。“但是,二茂铁等金属添加剂会对发动机产生较大的危害,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

  来自福建方面的消息显示,福建省质监部门已介入此事。福建省技术监督局稽查处傅处长表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问题油”进行了抽查。至本报截稿前,中石化福建分公司办公室以邮件方式回复了记者的采访:“近日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福建省莆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我司福州、厦门、莆田等地添加清净剂后的燃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检测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GB17930-1999标准要求。”

  显然,中石化福建分公司急欲证明自己在这次事件中并无过错。但也有专家指出,由于国家并没有汽油清净性指标的相关标准,这样的检测也只是针对汽油本身。

  先天不足

  事实上,早在2003年9月15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已经下发了《含清净剂车用无铅汽油》和《含清净剂轻柴油》两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监测标准和手段。但由于汽油清净性标准的缺失以及加剂油发动机试验程序的繁杂,使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只能停留在文件层面。

  对此,傅处长坦言,质监局也只是按照国家标准(GB17930,无铅汽油标准)检测油品本身,至于加剂油对汽车发动机是否有影响,他只能表示:“级别太高,我们也无能为力”。

  据中石化石油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欣介绍,目前可进行加剂油对汽车发动机的影响台架试验的检测机构全国只有两家,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检测设备正在建设。由于每次试验检测周期长达两周,费用高达10多万元,使许多企业和监管部门望而却步。“尽管费用高、周期长,但台架试验的数据结果是最精确的”。

  记者从5月1日实施的《车用汽油清净剂》国家标准“车用汽油清净剂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中看到,对于清净剂的“倾点”、“防锈性”等都有明确的技术指标,但对汽车发动机影响最大的“进气系统沉积物下降率”这一核心指标,只列出了一些定性标准。据一位正在参与北京市地方燃油排放限值标准和试验方法制订的专家透露,正是由于缺乏这一核心指标的定量数据,使早已批复同意加剂的北京市场迟迟无法真正落地。

  这位专家同时提醒记者,在《车用汽油清净剂》国家标准中规定“进气阀沉积物重量”和“总燃烧沉积物增加量”属台架评定,要求每三年评定一次。这也对生产终端(油库)、流通领域(加油站)车用汽油品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而据记者了解,现在加剂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分属于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质监部门负责生产末端的油库、工商部门负责流通末端的加油站,而环保部门负责排放)。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成为监督管理的薄弱隐患。对此,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副秘书长孙梦兰严厉指出,对加剂成品油市场的监管“不是不到位,而是严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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