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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全面放开响前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15:51 城市快报

  医保目录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地方非处方药价有望下降

  周明

  见习记者周明城市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尽管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已经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关于改变非处方药价格管理权限问题的紧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但发改委并
未采纳该协会的建议。从下月1日开始,医保目录内的非处方药定价权将下放到省级物价部门,而且省级物价部门对这部分非处方药定价有绝对话语权。

  据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秘书长王伟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从下月1日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负担起医保目录中非处方药的定价职责,国家将不再提出价格指导意见。据了解,在此之前,我国对于医保目录的定价分为两类: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全部由国家定价,乙类药品则由政府定一个指导价格,然后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有5%的价格浮动空间,而现在则是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划分定价权。

  本市某非处方药生产厂家负责人告诉记者,药价高低是决定企业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之一,此次国家对药品定价权限的重新划分势必将影响到企业的药品定价、报价、销售等行为。很多药企负责人认为,以前国家有指导价,因此同种药品全国价格差不大。而现在企业的产品需要由30多个省级发改委一一确定,一旦一个地方定价不科学,势必影响其他地方的定价。当同一产品在不同地方出现较大的差价后,将会加大企业最头痛的“窜货”情况,给市场运营体系带来不良影响。另外,如果企业有多个OTC品种,就必须每个品种分别到各省市去申请定价,这样一来算上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企业将加大经营成本。而令他们最担忧的是很可能会受地方保护主义暗算,即各地物价部门很可能会从保护本地企业角度出发,对外地产品制定过高或过低的价格,使得外地药企的合理利润空间得不到保证而退出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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