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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八月机票需交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14:22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晨报讯(记者 郭蕾)“上午我们接到总部的通知,告知各地营业部准备征收燃油附加费。”昨日下午,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沈阳营业部的冯刚经理向记者这样表示。

  冯刚说,通知规定,从8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所有国内客票(客运机票)都将收取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往返则收4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收取40元,往返则收80元。

  冯刚还透露,“如果现在预订8月份的机票,也得交附加费了。” 昨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沈阳营业部均向记者证实,“各大航空公司将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且燃油附加费今后也不在机票打折范围内。”

  作者:郭蕾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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