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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丢失不再按重量计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15:55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本报讯 (记者李英辉 实习生艾兮兮)据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在2005年7月31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这一公约内容涉及赔偿金额、电子客票的保护、旅客的举证责任等问题。其中,旅客伤亡时,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责任,只要损失不是索赔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增加到约13.5万美元;当旅客伤亡是由承运人责任造成时,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过
这一数额的赔偿。另外,对于航班延误造成损失的,每名旅客赔偿限额约为5000美元。行李赔偿时,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旅客以约1350美元为限。此外,新公约在举证责任上更加倾向于保护旅客,航空公司将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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