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荣旺
在企业参与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由于需要企业把一部分社会成本转化为企业成本,企业的经济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循环经济生态技术尚未成熟,企业独自研发、应用、推广循环经济技术,资金投入和风险都比较大,客观上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因此,循环经济的实施过程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支持。财税手段既可以很好地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也可以有
效引导企业改变经济行为。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公开表示,要通过调整完善税收政策来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国家财政部还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财政部财科所循环经济课题组专家赵云旗博士。
财政资金“绿色采买”
《中国经营报》:请你简单谈谈循环经济与财政的关系?
赵云旗: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将人口资源和环境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推进社会公平,缩小城乡、工农及地区之间的差距。这些都与财政的本质——通过二次分配实现公平的目标相吻合。因此财政有必要促进循环经济的推进和实施。从财政的角度来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污染排放少又能节约相应的环保开支。因此,从收支两方面来讲,财政支持与循环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和双赢的关系。
《中国经营报》:财政的一般表象是政府对税收资金的使用,对循环经济的推进,国外财政是怎么做的?
赵云旗:国外一般采取财政补贴的手段支持循环经济。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情况,补贴量为10%~90%。德国对兴建环保设施的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1%,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补贴为25%。日本国会每年通过的与环境有关的预算超过1万亿日元,其中用于垃圾处理和再利用的预算为1500亿日元。
《中国经营报》:我国可以采取哪些财政手段支持循环经济?
赵云旗:我国财政支持循环经济可以考虑三种政策:一是购买性支出政策。首先应增加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其次,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鼓励循环利用,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的方向和企业生产的方向。
二是财政补贴政策。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财政补贴支持。可以考虑给予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和税前还贷等。
三是财政信贷政策。在环保创业板没有建立的情况下,政府优惠的信贷政策是企业绿色生产的保障。建议政策性银行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企业以资金支持。同时国家应加快对建立环保绿色银行可行性的论证。
税收区别对待也是杠杆
《中国经营报》:税收政策也可以作为调节循环经济的杠杆,这在国外有哪些有效措施?我国现有哪些税收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
赵云旗:美国对公共事业建设和公共投资项目给予免税的优惠待遇。德国对排除和减少环境危害的产品,可以免除销售税,此外还可以给予折旧优惠。
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已经建立了一些侧重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相关税种,比如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资源税还需要更进一步强调其特殊性和惩罚性。对滥用资源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税收。此外,资源税还需要扩大征收范围,以后可以分期分批开征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和生态补偿税等专项税种。
资源价格需要提高
《中国经营报》:近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李敬辉副司长公开表示,资源价格需要大力调整。你怎么看资源价格?怎样解决资源价格问题?
赵云旗:资源价格偏低的确是制约循环经济的主要因素之一。使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的价值和稀缺程度,首先要改革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目前矿业企业无偿和有偿使用资源的双轨制统一为有偿使用。其次要强制矿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矿山的环境恢复、生态补偿以及资源枯竭后的转产。最后还要将目前矿产资源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过低的税费标准调高,使国家从资源开发中提取足够的公益性资源勘探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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