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回应虚假宣传质疑 称广告都有科学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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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8:4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伍静妍 发自广州 SK-II问题事件以罚款结束后,宝洁公司旗下四种品牌产品日前又惹“是非”。浙江宁波海曙区鼓楼工商所质疑宝洁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四大焦点上:一是其生产的“潘婷”洗发水包装说明显示,其产品能“帮助填补头发每天所流失的氨基酸,能在修复受损发质的同时,帮助重组秀发内部结构”,但其洗发液并不一定能填补头发每天所流失的氨基酸;二是其生
鼓楼工商所有关人士称,宝洁公司旗下各种产品的广告策略非常相似,对消费者起了误导作用,因此对其展开立案调查。本月7日,其已向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发出了询问通知书。 昨天,宝洁大中华区对外事务部经理张群翔告诉记者,宝洁公司产品凡是必须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均能拿得出相关机构认证,因此不存在对消费者的误导。目前正在收集相关技术数据,下周将到宁波海曙区鼓楼工商所接受当面询问。 张群翔称,宝洁产品的所有电视广告都是经过中国广告协会权威认可的。而询问书中列举的对海飞丝、潘婷、佳洁士和舒肤佳广告宣称的质疑,宝洁都是有科学依据,有数据支持的。例如,“舒肤佳去除99%皮肤接触细菌”是由中华医学会委托卫生部临床检测中心实验认证的。“我们使用的所有广告宣传用语都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规法律。” 记者致电宁波鼓楼工商所时,被告知对于“宝洁”事件的发言权现已全部交给宁波市工商局海曙分局办公室,而原来经办“宝洁”事件的人员全部外出办案。记者联系该办公室指定发言人邓主任时,未能得到正面回复。本报将对此事持续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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