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以下简称空警)队伍,确保民航空防安全,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及《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组建方案》,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人事部、民航总局将组织实施考试录用空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1981年1月1日(含)至1987年6月20日(含)出生;
5、男性身高1.70-1.85米之间,女性身高1.65-1.75米之间;
6、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Ⅳ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条件(见附件);
8、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9、符合《民航招收空勤机组人员政审条件》(见附件)。
二、招考计划和职位
此次计划招考475名空警,均为空警一线实战职位。具体招考信息如下:三、报考程序
(一)电话预约报名和体检
预约报名和体检的时间:自6月20日8时起,至6月24日24时止。
预约的内容:考生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话预约现场报名和体检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和体检时间为6月25日-7月1日,组织者视情况,也可顺延;地点8个:北京、上海、沈阳、广州、厦门、成都、武汉、西安)。考生应拨打拟参加现场报名和体检的所在地的预约电话进行预约。未预约的人员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和体检。
为保证考生能够及时预约现场报名和体检时间,预约电话不接受咨询,咨询体检情况和报考政策的考生,请分别拨打体检咨询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
预约电话和咨询电话如下:注:预约电话6月20日8时-24日24时,24小时不间断;
体检和政策咨询电话6月20日-6月24日每天8时-17时。
(二)现场报名和体检
1、时间:6月25日-7月1日(组织者视情况,也可顺延),7:30-17:00(报考者应于10:00前到达现场)。
2、地点:考生本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和体检。没有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全国设置8个报名和体检的地点,具体地址和前往方式如下:3、报名和体检的基本程序
(1)报考者先在报名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者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空警招考”报名推荐表》一份)、《“空警招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空警招考”报名推荐表》、《“空警招考”报名登记表》可事先登录人事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认真按栏逐项填写,在指定位置张贴1寸同一底版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2)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体检。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领取体检表,交纳体检费用(费用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参加体检。请考生注意要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体检注意事项请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
(3)考生体检后第三日,可以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体检,也可以到报名现场进行查询。
(4)体检合格的考生,于7月10日-7月20日在人事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上,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要求以及具体考试时间。
(5)注意事项。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材料弄虚作假或填写的信息有重大错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只能用一个身份证报考和参加考试。考生务必在《“空警招考”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拟参加考试的地点。
(三)笔试
1、时间:7月10日--7月20日在人事部、民航总局政府网站上查询。
2、地点:此次笔试共设置12个考区,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昆明、武汉、太原、沈阳、海口、厦门、济南。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公安专业知识为主)、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4、其他
(1)资格初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若参加了中组部、人事部组织的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1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60分;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为60分),可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招考考试大纲》为准。《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招考考试大纲》可通过人事部和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人事部确定,并在人事部和民航总局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四)面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人事部和民航总局政府网站公布。体能测试按照现行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体能考评标准》进行。
(五)考察与公示
对面试、体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在人事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六)专业训练与备案
根据对空警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要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业训练,专业训练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专业训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招考期间,考生如有问题,可拨打空警总队招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010-64091767、13717909385、13717909387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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