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建设节约型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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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7: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两会代表委员呼吁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节约激励机制 □我国载货汽车油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倍多;建筑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目前我国的节能潜力约为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去年全国能耗总量的近18% □生活中还有无数对资源浪费的行为并没有引起重视,资源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流水
针对如何解决当前我国资源约束的问题,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表示,如何在全社会建立和普及节能意识很重要。在中国,之所以节能没有变成自觉行动,就是缺少节能的环境,或者说缺少节能的有效激励。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已成为国家必然的战略抉择。 立法 建立节约型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说,节能之所以没有变成自觉行动,就是缺少节能的有效激励。我国现在尚缺少像一些发达国家对能源资源节约的激励机制,他们重视废旧物资利用,并通过国家立法、行业立规和全民教育等,减少浪费资源现象的举措值得我们借鉴。 借鉴 3条措施鼓励节约 代表委员们建议,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步伐:政府应重视废旧物资利用,并通过国家立法、行业立规和全民教育等,减少浪费资源现象;超前发布在3-5年内必须达到的标准,逾期不达标企业强制淘汰;允许资源利用水平较高的地方率先制订高消耗产品的强制性最低能效标准,率先对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实施强制的能耗、水耗标识,凡是没有标识的产品不准上市。 节约 从政府机关做起 “不少政府机关不按节能要求建造大楼,而且办公面积超标,人均耗能加剧。有的机关下班了,却让电脑、空调等电器空运转,有的甚至连电灯也不关,就让它一直长明到天亮。”陈守义委员建议,我国应把政府机构节能尽快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之中,要全面开展政府机构能耗状况调查,研究制定政府机构节能的政策法规。(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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