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外资传媒只能开一家影视合资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2:23 每日经济新闻 | |||||||||
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有关规定,意在“避免出现资源浪费” 沈玮 NBD上海报道 “我们的第一家合资公司刚刚成立,近期也没有扩张的计划。不会受到这个新规定的冲击。”昨日,华纳家庭娱乐中国区市场总监程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程武指的是,上周五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规定———“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44号令)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规定,“经批准已经设立了合营企业中的境外合作方和国家广电总局已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设立第二家合营企业。情况特殊的,应事先向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说明特殊理由,报总局审查。经总局同意后方可再提出合营申请。” 这意味着,在中国已有合资计划的时代华纳、维亚康姆、索尼等外资影视巨头,将不可能在短期内再度扩张它们的影视制作业务。 昨日记者致电各大传媒公司,维亚康姆公司回应说,近期本来没有成立合资公司的计划。而星空传媒则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而就在去年11月28日,44号令的实施一度在国内传媒界引起轰动,因为它允许外资以不超过49%的持股比例建立合资影视制作公司。当时舆论普遍认为,政策的松动将为外资传媒巨头建立中国合资公司开辟了道路,这无疑将吸引来更多的外资,加速影视制作行业的发展。 一个事实是,随着中国市场的迅速成长,国际传媒集团渴望在华获取更多空间,并纷纷寻找中国合作伙伴。 去年10月,中影集团与华纳影视公司、横店集团合资成立中国首家中外合资影业公司———华纳横店影视公司,这也是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电影娱乐公司。一个多月后,索尼影视国际电视公司和中影集团也宣布,成立华索影视数字制作有限公司。维亚康姆则在更早的时候与上海文广传媒集团签署协议,合资组建一家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之所以做出限制,是“鉴于合营企业刚刚起步,为避免出现资源浪费”,同时也要推动现有合营企业迅速形成品牌。 对此,一位传媒业人士分析,广电总局此举除了是对44号令细化外,也是为了防止外资传媒公司进入中国速度“过快”,他指出,外资传媒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有限,因为“媒体不同于其他任何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