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省汽油开支,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近来都兴起了“顺风车”。我们单位住同一宿舍区的同事就经常轮流开私车捎人上班。大家都省了油钱,还为缓解交通堵塞作了贡献。
可“顺风车”也遭到众多攻击。最主要的指责就是:“顺风车”涉嫌非法营运。因为搭车人往往要给车主一些钱作为回报,便被认为是一种非法经营活动,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叫停“顺风车”。
先不说“顺风车”多数是熟人之间的一种经常行为,很难管理;就是硬要叫停,又怎么界定非法营运和私人间帮忙的界线?所以“顺风车”难用行政命令禁止。难以禁止的民间行为,往往有存在的合理性。“顺风车”合理性何在?
其一,节约资源。我国城市道路和石油资源都极端紧缺,“顺风车”是一个极可行的节约资源方式。私车主采用轮流开车方式出行,本来一人占的马路就可容纳三四人出行;一辆车的油耗就能取代三四辆车的油耗。在节约大量石油资源的同时,困扰我国大城市的交通堵塞问题也能大大缓解。发达国家政府早就提倡开“顺风车”了,不仅鼓励车主之间的搭乘行为,而且鼓励顺路捎行人,甚至有的城市发现一人开着车出行还要罚款。为了避免罚款,许多人就是免费也要捎上个把行人。既然中国发展私人轿车面对的是资源短缺难题,“顺风车”就是个兼备公共交通与私人出行优点的一种良好出行方式。
其二,私人间的付出与回报行为与经营活动有本质区别。
一个天天搭车上班的邻居,他给车主的报酬理由是共同负担油钱,与车主之间是一种人情往来,人情之间的付出与回报有约定俗成的天然合理性。你能说一个因帮助别人得到物质回报的人是非法经营吗?“顺风车”作为一种民间自发自助行为,也与“黑车”营运有着本质不同。
当然,有时因搭乘不相识人的车,也会有打“擦边球”之嫌,但这种管理风险与“顺风车”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相比,显然微不足道,更不至于因噎废食。那些硬要把“顺风车”与非法营运联系起来的人,只看到形式逻辑上的“公正”,而没有辩证看待社会公正。
笔者认为,以最节约社会资源的方式达到个人出行的最大方便,才最大地体现了社会公正。最好的法规是最容易遵守的法规,非要在“顺风车”中查处非法营运,不但加大了行政成本,而且容易把好事变成坏事。既然禁不了,不如正确引导,让更多的私车主加入到“顺风车”行列。政府不花一分钱,却减轻了交通与能源压力,岂不是人民与国家共同受益?
陈晓凤
绍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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