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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之鉴 东亚各国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 11:49 《财经时报》

  □ 马家驹

  从亚洲各主要国家目前的企业融资结构中可以发现,中国企业只有不足10%的融资来自债券市场,其他国家企业债市场则为企业提供了25%以上的融资。

  其实,东亚各国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和中国的情况类似——企业融资主要来自
银行、政府直接干预债券市场、市场化的信用体系严重缺失等。

  金融危机造成东亚各国银行体系崩溃,这反而让他们认识到债券市场的重要,并开始大兴改革,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减少行政干预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行政干预,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企业的数目等进行计划分配,而非按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企业债的发行;二是行政性定价并对价格进行管制,且未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三是没有完善的《破产法》,不能很好地约束企业的违约行为,债权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正当保护。

  1997年之前的韩国债券市场也存在类似问题:信贷资源由政府配置,企业是否发行债券、该发行多少债券都受政策制定者影响。

  1997年后,韩国对企业治理和政府监管进行了全面改革,企业采用新的条例和管理规定,比如统一财务报表,引入独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增强少数股东的权益。同时,促进非担保债券的发展,加强信用和信息披露体系,使投资者开始参与发行人信用评级和运作审查,逐渐减少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直接干预。

  韩国的经验表明,政府部门应明确自身职能,即确保企业债市场的建立,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能直接干预市场。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建设信息披露体系和强化市场监管,法律环境建设也必须相应跟上。

  法律和监管框架的有效实施与市场自身的发展同样重要,可以通过放宽对市场准入的限制、采取优惠税收政策以及提供更多的设计新金融产品的灵活性等措施,促进债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创造健康的投资环境。

  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市场的发展,需要完善商业信用。但中国没有完善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无法向投资者提供准确的可供考量和分析风险程度的信息披露。

  韩国在非担保债券发展初期,也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为了鼓励投资者选择非担保债券,韩国采取多种加大信用建设的政策和措施。例如,通过证券化和部分担保等方式给投资者以信心,当然,最终的发展方向是建设可靠和正确的信用评级体系。

  期间,韩国政府1998年和1999年分别颁布《资产证券化法案》和《抵押贷款证券化法案》,并采取减税等相关配套措施。

  在这些政策的激励下,1999年,韩国发行的资产担保证券总值为6.8万亿韩元,占整个企业债市场的22.1%;2000年,这一数字增加到49.4万亿韩元,占整个企业债市场的84.2%。

  与此同时,新金融产品如资产担保债券和混合证券都增大了对信用评级的需求;逐日盯市系统的引进,更使得信用评级成为定价的最重要因素。这些因素,促进了韩国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

  发展机构投资者

  中国的国债主要被银行作为一种长期资产持有,交易不活跃。企业债的发行以面向散户为主,而不是采用国际上公司债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的通行做法。同时,没有进行足够的投资者教育,由于企业债都得到国有

商业银行的担保,很多投资者都把企业债券当作储蓄产品的变种。

  东亚各国在1997年后发展债券市场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对投资者的发展和教育。泰国1997年设立了GPF政府

养老金取代由政府预算支持的固定收益计划;韩国债市近90%的份额为投资信托管理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所持有。

  中国已经有一支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以及

社保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但机构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水平,都有待提高,应该大力发展。

  (作者为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部助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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