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认为:对价安排使金牛转债持有人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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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09: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6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5月13日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正式公告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对价,换取非流通股份流通权。作为四家试点公司中唯一的一只可转债,金牛转债的投资价值和复牌后走势由此引起了市场高度关注。 金牛转债持有人将受益
根据金牛能源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金牛转债的安排主要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无论公司可转债是否停牌,转债持有人都可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日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在方案实施登记日当日及之前转股而持有的股份有权获得邢矿集团支付的对价。 另外,公司董事会承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后6个月内,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必须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转债市场含金量依旧 推及整个转债市场,杜昌勇认为,整体上股权分置的解决增加了转债公司推动正股价格上涨和促进转股的途径,对转债持有人很大可能是有利的。他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将使大部分转债上市公司流通股东和转债持有人受益,差别在于受益程度的不同。从具体看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转换溢价极低的转债,其转换价值将不受影响,持有人只须在对价登记日之前转股即可享受对价安排对流通股的补偿。而且,由于对价的安排,往往推动正股价格在除权之前有一定幅度的上涨,转债持有人同股票持有人同步受益。 第二,债券溢价极低的转债,其纯债收益率不变,债券价值不变。 第三,有一定转换溢价和债券溢价的转债(转换溢价5-15%),影响相对复杂,将因对价方案和转债的具体条款而产生不同的影响。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假设下,转债持有人通常不会出现比对价之前更恶劣的情形。(周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