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城市建设债券上市转托管事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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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05]60号文核准,2005年上海城市建设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上市。本期债券上市流通部分将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做好本期债券的上市工作,本期债券将在上市之前进行一次集中转托管,特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持有本期债券并进行一级托管的机构投资者,按有关规定直接自愿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持有本期债券的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办理转托管手续。 二、持有本期债券并进行二级托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上市之前统一由本期债券的二级托管机构代理投资者办理转托管手续。如上述投资者不准备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则无需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但应于2005年9月12日16时之前向本期债券二级托管机构提交不进行转托管的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同自愿授权二级托管机构代为办理转托管手续。 三、持有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如在本次集中转托管中没有将所持债券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如希望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则可以在本期债券上市期间到原认购网点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处,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转托管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2005年9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