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一期)国债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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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6: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各会员单位: 2005年记账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5年8月28日支付第一次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01,证券简称为国债0501),是2005年2月发行的10年
二、本所从8月17日起至8月28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8月2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8月29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501,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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