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债券 > 正文
 

电子式储蓄国债7月首发 首批七家试点银行代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3:46 北京娱乐信报

  财政部将于今年7月初首次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昨天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宣布,七家试点银行将首批代销电子式储蓄国债,个人投资者从昨天开始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电子式储蓄国债7月首发首批七家试点银行代销

  不知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发行,会否引来老国债(纸质)发行时同样火爆的场面。信报记者 陆欣/摄

  储蓄国债不可流通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它和市民们比较常见的凭证式国债都属于储蓄国债,只不过凭证式国债的债权记录方式为纸质凭证;而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债权记录方式是电子方式。这两个品种的储蓄国债今后将在我国长期并存。

  电子式储蓄国债具有七大特点:一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是不可流通性。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三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查询方便。四是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发行并负责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不随市场利率或者储蓄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免缴利息税,适合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五是鼓励持有到期。电子式储蓄国债设有最低持有期限,在持满最低期限后方可办理提前兑取。六是手续简化。省去了兑付手续,本金或者利息到期直接转入投资人资金账户。七是付息方式较为多样。设计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种,适合个人投资者存本取息的投资习惯。

  付息方式更多样化

  尽管凭证式国债一直受投资者追捧,但其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凭证式国债的债权记录方式难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导致凭证式国债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比较困难。在兑付时,投资者需到柜台办理业务,逾期兑付无额外利息收益。而电子式国债不同,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采取二级托管体制,由各承办银行总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降低了由于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带来的风险。

  在付息方式上,电子式储蓄国债付息方式更多样化,既有按年付息品种,也有利随本清品种。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收益高于同期储率

  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3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20%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777.6元;如果购买票面利率为3.14%(低于储蓄存款名义利率0.1个百分点)的3年期的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储蓄国债(电子式),每年可获得利息314元,三年总和为942元,高于存款利息164.4元。如果计算国债利息重复投资收益,电子式储蓄国债的累计收益还会更高。

  【买家关注】

  首批七家试点银行代销

  7家试点银行开售

  此次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了七家试点银行代销,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

  记者了解到,这七家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除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只开通了部分分行,其余5家银行绝大部分分行都可办理该项国债业务,总共预计有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参与此次发行,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

  买家重点注意事项

  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首先要在一家承办银行开立或拥有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已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重复开户。投资者从昨天起就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述七家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开立不收取账户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的同时,还应在同一承办银行开立(或指定)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借记卡账户或活期存折)作为国债账户的资金账户,用以结算兑付本金和利息。拥有个人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于发行期携带相关证件到账户所在的承办银行联网网点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

  信报记者 甄世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75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