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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门槛太高 中小企业亟待突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8:37 中国证券报

  短期融资券是今年资本市场上的一大看点,由于其发行成本和收益率上的优势,从诞生至今持续火爆。截至目前,已有31只共计562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但目前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还没有先例。而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融资难,新兴的短期融资券市场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能的现实途径。

  发行主体结构不合理

  从目前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现实看,对融资并不是特别难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是“锦上添花”有余,而对中小企业克服发展的资金瓶颈是“雪中送炭”不足。结果可能导致大企业资金相对过剩,中小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将会进一步恶化。

  目前启动的短期融资券市场对我国金融体制的“革命性”影响之一,就是在政策设计上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形成和运行。而短期融资券市场要体现和完善市场化功能,条件之一就是准入平等: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应为包括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内的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提供便利、市场化金融服务,而不能成为只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贵族俱乐部”。

  发行企业应可以代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在所有制、行业、地区和企业规模方面的总体格局和趋势。如果数量最众多的、对国家经济政策反应最敏感的中小企业事实上被排除在外,则短期融资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仍将被扭曲。

  设置合适的准入标准

  中小企业毕竟在资本和经营规模上占劣势,因而发行风险不可忽视。寄望于新兴的短期融资券市场,不是指为处于发育创业期、缺乏稳定前景的高风险的小企业提供生存资金来源,而是指为已经历市场考验、度过创业期、步入稳步期的中小企业,在向大企业过渡过程中提供发展资金。短期融资券市场应成为中小企业实现新发展的“助推器”,而不能成为初创期风险型中小企业的“救命草”。

  但中小企业的界定上也不能完全囿于目前有关部门设定的规模标准:中小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应根据债券市场的风险特点,适当提高拟进入短期融资券市场的“特定中小企业”的规模标准。一般而言,对短期资金需求在1亿元左右的企业大量存在,对中小企业申请发行短券的规模下限定在1亿元人民币左右,既比较符合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现实,也符合为规避信用风险对发行企业的规模要求。对中小企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在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现金流能力等方面应制定明确的准入指标体系,以建立中小企业短券发行的明确预期,减少操作的盲目性。

  创新发行方式

  目前短券市场政策框架存在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上的矛盾:在市场准入条件方面,设置的门槛很低,似乎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发行;但在短券发行方式上,又实行单一的承销发行方式,且在备案制发行的操作实践上,实行事实上的主承销商推荐“通道制”。其结果就是,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因承销手续费导致发行总成本过高,而放弃选择发行短券融资,或承销机构因发行手续费低,而不愿推荐发行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发行短券。

  因此,要使中小企业顺利进入短券市场,必须在现有既定政策框架下创新发行方式。比如,可以考虑在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市场认同度高的较大企业发行小规模的短券,可以通过短券市场自办公开发行并免于信用评级;对于具有一定风险的中小企业首次发行短券可以通过短券市场自办定向发行、定向转让,待经过信用考验后再公开发行。总之,允许中小企业进入短券市场,应尽量降低中小企业市场进入的“交易成本”,提高进入效率和方便程度。这也是短券市场发展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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