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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际发行人获批准发行21.3亿人民币债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此次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获准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发行主体的突破和创新,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
程度上改善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比重过小、融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此外,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用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有利于降低国内贷款企业汇率风险。

  作者: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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