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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规促票据市场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1:33 中国证券报

  中国工商银行 马俊胜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票据融资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很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在票据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周二,央行发布了《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适时推出了完善票据业务管理的五项措施,对解决票据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望在完善票据市场监管,推动票据市场健康发展发挥
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商业银行纷纷进行股份制改造,强化贷款管理的大背景下,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信贷出现了结构性不匹配现象。由于大型企业融资的实现方式呈现多样化,其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度有所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旺盛却因经营规模小风险大而不易得到银行信贷支持。这一定程度上形成企业融资得不到满足,而银行贷款发愁贷不出去的尴尬局面。

  票据作为融资的重要工具之一,日益受到企业和银行等机构的重视。特别是对于企业而言,通过票据进行融资,具有融资简便、周转速度快、成本低等优点,而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更是提高了信誉度,成为企业短期融资的主要工具。商业银行在贷款投放乏力的不利情况下,逐渐认识到票据业务是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对冲信贷投放不足的有利工具,开始加大了票据业务的拓展。在企业和银行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票据市场得到迅猛发展。据了解,上半年全国票据市场累计签发商业汇票已超过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5%;累计票据贴现近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已签发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余额和票据贴现余额约比上年末增长10-15%。但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也暴露了一些问题,诸如:票据总量供求失衡、票据结构发展不均衡、票据审查不严、潜在风险大等问题。由此而导致票据市场过度竞争、超能力承兑贴现票据、放松票据审查等现象发生,不利于票据市场的长远发展。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票据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望对票据市场存在的缺陷有所完善。票据管理新规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简化审查程序,加快票据流通。《通知》明确商业汇票真实交易背景的审查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无须再提供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跟单资料。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商业汇票真实交易背景的审查职责分工,强化承兑行和贴现行的责任,有利于防止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汇票流入市场,给市场带来隐患。同时,简化了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审查程序,加快了转贴现业务的办理效率,提高票据流通速度。

  二、放宽跟单资料的限制。《通知》将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这一规定使企业持有普通发票即可开出商业汇票,此举有望为扩大商业汇票签发机构范围,增加商业汇票市场容量创造机会。

  三、为发挥再贴现作用创造条件。《通知》规定,转贴现银行和办理再贴现的人民银行只需对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简化人民银行的审查程序有利于解决再贴现审查过严导致的业务萎缩问题,为今后央行充分发挥三大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再贴现业务奠定了基础。

  四、明确了票据质押的法律关系。《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票据质押的背书要求;票据解除质押和票据到期时的处理程序和规定;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的方式;签订质押合同的条款要求等等。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票据签发、背书、质押等的行为,减少票据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使票据质押等法律纠纷的解决有章可依。

  五、提高了兑付效率。《通知》明确了银行汇票提示付款的处理要求;同时还规定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时,持票人不再限于委托票面记载的开户银行收取票款,可向票面载明银行的系统内任一开户分支机构收取票款。此举利用了银行系统的网点优势,极大地方便了持票人就地提示收款,加快其资金回笼效率,降低收款成本。

  六、扩大了查询查复渠道。《通知》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中国票据”网、传真、实地等方式查询,拓宽了原来自行进行票据查询的渠道,有利于防范票据犯罪,降低银行经营票据业务的风险。

  尽管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在完善票据业务管理,促进票据市场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如:原来已纳入研究的融资性票据未能出台,使票据的融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签发商业票据的准入条件仍未放宽,银行票据发展快而商业票据发展慢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仍得不到缓解;在法律实践中票据法与经济合同法之间不一致的地方仍难以协调,影响了执法的统一性。另外,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进行票据查询查复的效率如何,效果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验证。(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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