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招促进票据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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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0:13 每日经济新闻 | |||||||||
唐赟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一系列措施促进票据流通。 该行昨日公布的《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同时,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无须再提供交
工行票据营业部一位人士表示,按照以前的规定,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时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而我国《税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企业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在央行将票据种类扩展到普通发票,将会有利于票据在小型企业中流通。 “简化转贴现、再贴现手续将会有利于票据在银行间市场的流通。”建行相关业务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以前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转贴现银行和央行必须再次审查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跟单资料,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票据被一家银行贴现后,已经经过专业审查,下家银行只需确定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规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