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诺尔债券 九年不兑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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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14:02 证券导报 | |||||||||
○《证券导报》见习记者 周春瑜 90年代初,内部职工股在海南卖得火热,符先生于1993年初买进了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南发行的内部职工股。 1996年12月10日,吉诺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669。在海南发行的吉
据了解,1992年吉诺尔驻海口办事处代表公司在海口总共发行了大约600万元内部职工股。几经重组易名,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托管 “本来只是二年期债券,但9年过去了,债券却始终未兑付,这不是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吗?”符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说。 1998年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为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并在《证券时报》刊登兑付债券公告。 由于海口与吉林市相距甚远,持券人手中券量少,中讯又没能派人来,符先生等部分持券人找到了当年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简称海口办事处)。后经研究,持券人将吉诺尔债券委托给海口办事处代为办理,且给予海口办事处债券额的5%作为手续费。海口办事处为持券人开出了一张有吉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财务章的收据作为凭证。 兑付公告未能实施 事实上,1998年的兑付公告并没有实施。2002年11月20日兑付债券的问题又一次在有关公告中出现,即召开吉林中讯第四届董事会2001年第三次会议,讨论关于兑付公司股转债债券的预案;此外将开始对公司债券进行登记确认工作登记确认完成后开始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2002年1月15日,中讯发出公告,其兑付公司股转债债券的预案全票通过。 在此次的预案中提及债券的历史延革。吉林中讯前身即是吉诺尔,于1992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时发行内部职工股3880万股。根据国家体改委体改字1993114、115文的精神,经1995年12月15日吉诺尔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超比例发行的2948万股内部职工股进行清理。经吉林省体改委员会以吉改联批199547号文、吉林省计委以吉计财金字199660号文批准公司将超比例发行的2948万内部职工股转为二年期企业债券。 对于吉林中讯于1998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兑付公告没有实施。此次预案的解释为,公司上市后,因经营不善,产生巨额亏损,公司已无能力偿还此债务。公司从1998年年底开始进行资产重组,并于1999年底完成重组。 该预案中也对债券的利息作了规定,即1996年和1997年按年利率14%付息,此后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息。每单位债券一次性补偿0.30元,被偿部分不在计息范围内。 关键的是,此预案并没有提及具体的兑付时间。 几番寻觅,无疾而终 原海口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2002年1月15日公告后已将所有的债券交给中讯,但至今并没有收到兑付的钱。他每年都多次与中讯(后为领先科技)联系,打电话、去信、发传真等,均无回音。2004年下半年又亲自去了一趟领先科技公司,仍无消息。 记者也多次根据公开信息上的领先科技公司电话去电查询,但均无人接听。 谁来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这件事不归我们证监局管。也曾多次有人向我们反映此情况,但吉诺尔当年是由吉林省体改委员批的,我们不会为其负责。这部门已撤消,现在这种事应该是归吉林省政府金融办管吧。”《证券导报》记者就此事咨询吉林省证监局时得到了以上回复。吉林省政府金融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这一情况,这事也不归他们管。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海南英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雄,吴律师表示,该公司已发布兑付公告,且把债券收上去,就表示已经承认了这笔债务。目前债券期限已过,投资者手中如有凭据可以到吉林省去起诉这家公司。 2005年3月12日,为兑现吉诺尔债券,有人给吉林省政府写信,吉林省政府办公厅领导为此做了两次批示,但此事至今仍无疾而终。推来推去,股民的权益谁来维护﹖难道公司改了名字、换了大股东,就可以不为以前的行为负责,逃掉应对债权人履行的义务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