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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股份:最大程度体现股改诚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飞乐股份日前公布的股改方案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5股对价,并作出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记者就此采访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按照改革前后上市公司总价值不变法测算对价水平,仪电控股仅需每10股支付0.97股
即能保证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现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仪电控股将对价方案确定为每10股支付1.5股。公司有关人士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看上去对价水平不高,但仪电控股实际送出率却高达47%。所谓送出率是指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非流通股股东愿意从其所持有的股份中拿出多少比例的股票来支付给流通股股东。47%的送出率意味着为完成本次改革,仪电控股将其持有的每100股中的47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其改革诚意。

  统计显示,截至10月17日,沪深两市已经有45家上市公司顺利完成股改,另有139家上市公司公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这184家公司各类对价支付方式均折算成送股模式下的对价水平,加权平均送出率为12.23%,算术平均送出率为16.76%。飞乐股份非流通股股东46.7%的送出率指标排名第二(目前市场最高为51.81%)。

  作者:记者 施俊

  (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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