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股份:最大程度体现股改诚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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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飞乐股份日前公布的股改方案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5股对价,并作出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记者就此采访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按照改革前后上市公司总价值不变法测算对价水平,仪电控股仅需每10股支付0.97股
统计显示,截至10月17日,沪深两市已经有45家上市公司顺利完成股改,另有139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这184家公司各类对价支付方式均折算成送股模式下的对价水平,加权平均送出率为12.23%,算术平均送出率为16.76%。飞乐股份非流通股股东46.7%的送出率指标排名第二(目前市场最高为51.81%)。 作者:记者 施俊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