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修改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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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自2005年10月10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向社会公告了首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非流通股股东--首钢总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首钢股份及保荐机构通过一对一沟通、电话会议、开通咨询热线、接待日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进行了充分沟通。 今日,首钢股份根据沟通结果,经首钢及北京市国资委同意,对原方案做如下调整:
有关专家表示,调整后的方案无论对价水平还是承诺事项较调整前有明显提高,既表明了首钢对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充分尊重的态度,也反映了国资部门对首钢改革发展的支持。 作者:记者 王尧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