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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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在衡山路12号(申通集团公司)1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钱耀忠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
一、同意接受控股股东(申通集团公司)的委托,召开A股相关股东相关会议,并将“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2005-临008号《召开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