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信用级别并未卡死 投资短期券范围拓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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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09:29 证券时报 | |||||||||
各机构意见不一,货币基金各取所需。投资短期券范围拓宽 本报记者 韩如冰 近日,证监会一纸《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规定做出了指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问题,由
最高信用级别并未“卡死” 据了解,证监会在该通知出台以前,曾向各基金公司发出一份征求意见稿,并召集货币基金经理到北京开会,据与会人士透露,开会时,可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问题是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投资于以下信用等级的短期融资券:(1)采用国际评级标准,其信用等级不低于同一评级机构对短期中国主权债务评级的;(2)采用国内评级标准,其信用等级为同一评级机构评级体系中最高级的。目前市场中有几个企业发的短期融资券是国内评级公司评级的,但是其评级并未达到该评级机构评级体系的最高级,而是低了一个级别。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建议,此类短期融资券也可以适当比例投资,而另一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坚持货币市场基金必须追求安全性第一的原则,认为此类短期融资券不能投资。据了解,到会议结束时,分歧仍然较大。 在9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通知》中规定,可投资的短期融资券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业内人士介绍,有些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最高的信用评级就是A-1级,而有些机构的信用评级是A-1+级,证监会做出这样的规定意味着将投资短期融资券的选择权下放到基金管理公司,并没有对短期券的最高信用评级做出硬性规定。 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证监会不把短期融资券的级别做硬性规定,意味着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安全性和收益性之间做自由选择。一般而言,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追求货币基金更高的收益率,在其他竞争对手投资于低信用级别融资券的前提下,也会被迫投资于此类短期融资券。当然,也有另一种市场运作方法,那就是某些基金公司高调宣布该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信用级别最高的短期融资券,强调其安全性。 不过,不少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人员表示,这个通知刚刚出台,大家需要有一段观望期;此外,目前市场上短期融资券的安全性还都比较高,即便有些公司的短期融资券并未能达到评级机构的最高评级,但是安全性还没到引起警惕的程度。因此,他们估计,各基金管理公司会根据《通知》的精神各取所需,而不会做出特别高调的动作。 “双十”规定松动并不属实 此外,引人注意的是,在《通知》中还提到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而没有提到不能超过该短期融资券发行额的10%的问题。也就是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双十”只提到了其中一个。有市场传言称“双十”的规定在货币市场基金中可能有放松,只留一个10%的限制。 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能根据《通知》中没有提到就说会放松,事实上,通知只能算《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一个补充,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一个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持有某一证券不能超过该证券的10%,这一规定对于货币市场基金也构成限制,只要《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不废止这一条规定,这个限制就不会取消。而且如果单个基金投资于某一券种的量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10%,确实是有流动性风险的。该人士估计,《通知》重申这一点,估计是有货币市场基金在操作时曾违反了这一规定,不过该人士表示,据他了解,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操作都还比较规范,应该不会存在类似问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