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批准熊猫债券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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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7:4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熊猫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期限均为10年。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
熊猫债券是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9月28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挥笔为“熊猫债券”题名。昨日,央行有关负责人称,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涉及到债券发行审批适用的行政许可问题。央行有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国际开发机构作为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发行债券比照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审批项目办理。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市场管理方面尤其强调以市场化的方式揭示市场风险,要求两家机构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目前,国际开发机构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