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受欢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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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成交量从过去每7天成交1笔,增加到日成交2笔 新推出的上海证交所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正受到越来越多机构投资者的重视和欢迎。记者从上证所市场创新推动会上了解到,在对申报门槛、交易价格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之后,目前上证所大宗债券成交量已经从过去平均每7天成交1笔,迅速增加到日均成交2笔的水平。
上证所早在2003年1月就推出了大宗交易业务,并于当年8月开通大宗交易系统。截至今年上半年,上证所债券大宗交易共计完成89笔,平均每笔成交金额9203万元。经过充分市场调研,今年7月,上证所推出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上证所理事长耿亮在此前举行的上证所市场推动会上海站的推介上,将上证所双边报价业务归纳为四大特点:首先是取消了债券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不能突破当天交易的最高价和最低价的限制,买入卖出双边报价具体券种和报价价差幅度由报价商自行确定。其次是大幅降低企债现券、回购和公司债的申报门槛。企债及回购,公司债交易单笔买卖数量在1000手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第三,债券大宗交易仅向营业部和特别席位披露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信息披露范围缩小,从而有效避免了参与大宗交易客户信息的暴露。第四是当日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于盘后在上证所网站上披露。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规则的完善,从7月18日开始实施大宗交易双边报价业务以来,8家双边报价商已经累计报价124次,成交20笔,总成交金额10.8亿元。他表示,上证所希望通过组织部分市场机构参与者利用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买入卖出双边报价,增加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的活跃和发展。与此同时,探索建立具备做市商功能报价体系的可行性,研究建设适合交易所市场特点的做市商机制。 作者:记者 张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