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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投资者对国商行持股比例不低于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1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孔华)银监会昨天在官方网站公布《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时表示,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和竞争回避的原则, 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从交割之日起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持有期应当在3年以上,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

  指引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度应达到0.6%,三年内
达到国际良好水准;国有商业银行股本净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度应达到11%,之后逐年提高到13%以上;从财务重组次年起成本收入比应控制在35%~45%之间;财务重组后应将不良贷款比例持续控制在5%以下;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资本管理,财务重组后资本充足率应持续保持在8%以上;严格控制对同一借款人授信的集中风险。

  另外,农行昨天公布2005年度年报,截至去年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47710.19亿元,全年实现经营利润424.83亿元,实现税前利润78.78亿元,消化历史包袱346.05亿元。不过,不良贷款比例仍较工、中、建三家大银行要高,占比为26.17%,比上年下降0.5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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