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深圳分行宣布免除房贷客户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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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 |||||||||
房贷险有名无实强制搭售有望终结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从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向银行申请房贷的同时,必须要购买房贷险”以来,“贷款买房就必须购买房贷险”成为买房人绕不过的一个槛。
日前,《第一财经日报》从工行深圳分行了解到,该行已正式宣布对所有在该行贷款买房的客户免除保险费,房贷险不再是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工行的这一举措,使得计划贷款买房的人们似乎看到,实行了7年多的强制房贷险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淡出人们的视线。 房贷险从产生起就被打上了强制性的色彩,即买房者如果不购买贷款行指定的保险公司的房贷险,那么将不能获得贷款。其初衷是为避免“银行抵押物因自然灾害而消失”。但是事实上,房贷险几乎成为了发生纠纷最少的“险种”。 实行7年来,直到2004年,我国才出现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房贷保险合同纠纷。而在此案件结束之后,到目前也不曾再出现影响力这样大的纠纷。 而通过对上述诉讼的剖析,业内人士对房贷险存在“违背自愿原则、变相重复保险、保费水分太多”三大问题形成共识,业内各方同时认识到,房贷险的出险率如此之低,几乎没有风险,这已经和保险的本质产生了背离。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的消息称,几天前,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的“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上,该协会对目前房贷中的不合理行为进行了声讨,房贷险就是主要被“讨伐”的对象。 房贷险成为“千夫所指”的一个最为主要的原因是,在所有房贷险合同中都规定,保险人为购房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银行,而不是购房者本人或其亲属。按合同所规定的,一旦购房者没有能力继续支付按揭,银行提请法院封房,而且可以获得保险款项而几乎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相反作为保险人的购房人却没有享受相关保障。 工行深圳分行出台“对所有在该行贷款买房客户免除保险费”的政策正值这个背景,但此举并没有得到银行同业的支持。记者通过对上海多家商业银行进行询问,对方均称目前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工行这一政策遭到了一定的质疑,“工行取消了这一业务的前提如果是缩紧放贷口子的话,那么无法获得工行贷款的购买者还是会去找那些并没有取消房贷险业务的银行,这样一来的话,对房贷险彻底淡出市场并没有起到太大作用。如果真要取消这一业务,应该由有关部门统一做出停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