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联合抵制恶性竞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3:1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以升 发自北京 “当前银行的经营风险仍较突出,无序竞争依然存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建行董事长郭树清认为。在昨天签署的《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则被寄望于能改变这个局面。
中国银行业协会40家会员单位共同承诺:“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账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等。尤其在中间业务领域,自律公约表示:“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 当天还签署了《银行业维权公约》(下称“维权公约”)和《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签署协议的40家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重点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等。 维权公约规定:对损害银行业权益的行为,实行会员单位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 工行行长姜建清表示,应联合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严厉惩治任何形式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