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轮廓渐清 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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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8:10 新京报 | |||||||||
银监会表态,该银行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其利润不会进行分流 “董事会的成员将来全部由邮政集团派出。” “邮储的利润不会进行分流。”
这两个信息马上引起会场的轰动,几十位本是正襟危坐的邮政局长开始交头接耳……这是9月20日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上的一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出席会议,指出“邮政金融改革有利于邮政改革,要加快并作好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工作。” 这已是8月19日《邮政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正式下发以来,国家邮政局不到一个月内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 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 “具体的方案、进度,我们要执行总局的安排”。9月26日,当记者问及邮政储蓄银行的进展情况时,国家邮政储汇局综合处处长刘宁出言谨慎。 按照《方案》,邮储银行的设立方案由国家邮政局制定,银监会进行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自8月26日,国家邮政局宣布成立邮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邮政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以来,银监会一直积极与国家邮政局进行接触。 9月20日下午,刘明康出席了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士传达了银监会对于邮储改革的最新态度:“董事会的成员将来全部由邮政集团派出”。 “这是一个比‘控股’表述更为明确的姿态”,曾经担任中邮物流法律顾问的齐艳铭表示。 在银监会今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邮储业务健康发展》公告中,银监会表示,“将积极推进邮政体制改革,加快成立由中国邮政集团控股的邮政储蓄银行。” “控股是不是意味着在将来的邮政储蓄银行当中,还有来自非邮政系统的股东?”齐表示,“如今邮储银行的董事会成员全部来自邮政集团,那么相应的,其股东也应全部来自邮政集团内部。” 然而,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将来成立的邮政集团公司并不属于“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不能设立独资子公司。也就是说,不能成立邮政集团独资控股的邮储银行。 “这完全可以通过邮政集团和其子企业共同出资的形式实现。”齐表示。 “这体现了监管层‘先剥离、后股改’的思路。现在对于监管层来说,当务之急是先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将邮政金融业务从邮政业务当中剥离出来。”中国社会科学院银行法专家曾钢博士说。 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邮政集团将通过履行出资人的角色,向邮政储蓄银行派出董事会的方式来对邮政储蓄业务进行管理。而成立的邮储银行也必须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那么,邮储准备好了吗? 8290亿“老存款”5年内转出 “没问题,毕竟我们有五年的保护期。”9月25日,国家邮政储汇局一位人士对记者笑言。伴随着邮政体制改革的开启,邮储向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转变。 《方案》规定,邮储在央行的“老存款”要按照10%、15%、20%、25%、30%的比例分5年转出。 所谓“老存款”,指的是邮政储蓄在2003年8月以前转存在央行的存款。由于历史的原因,邮储吸纳的资金一直直接转存央行,转存利率高达4.131%.上述老存款规模约为8290亿,如此计算,每年邮储能从“老存款”当中获得的利差收入约为200亿元。 在现行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亏损的现实下,邮储的上述收入实际上成为国家对邮政的一种“隐性补贴”。 但伴随着邮政储蓄规模的不断扩大,上述利息支出越来越成为央行的一个负担。 2003年8月1日,央行对邮储存款实行新老划断。 此后新增的储蓄存款资金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原有的存款继续按4.131%的利率转存央行。 此次《方案》规定,邮政将不再依赖邮储利差收入这一隐性补贴,而是通过建立相应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和财政直接补贴来重建对于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补偿机制。 “问题是,邮储所能运用资金的渠道有限,如果不能尽快成立邮储银行,取得金融企业法人资格,争取开展更多的金融业务,随着老存款的逐渐减少和新存款的不断增加,资金运用压力就会越来越大。”上述邮储内部人士表示。 目前,邮储除了向银监会积极争取新的业务外,还下大力气进行技术改造。 2005年6月23日,邮政汇兑系统与邮政储蓄系统两网合并。邮储的资金管理、清算和现金管理系统得以正常加入央行的清算系统,参与全国的金融业务清算和结算。 国家邮政储汇局局长陶礼明对此评论道:“(它)使整个储汇业务向着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迈出了非常实质性的一步。” 扩展资金运用渠道 邮储要变成一家真正的商业银行,中间没有更多的捷径。 年初,在国家邮政储汇局制定的《2005年关于储汇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扩展资金运用渠道,实现由负债管理向资产负债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资金自主运用的收益水平”被当作重要目标。 今年以来,该局向银监会积极申请了多项业务,诸如购买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开展小额信贷等等。其中开展小额信贷方面,该局选定北京市房山、密云等地进行试点。并一度联系北京市农委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只等银监会批文一下,马上开展。 在2月份发给北京市邮政储汇局的函件中,国家邮政储汇局要求后者努力工作,把“小额信贷”提到“扩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重要战略安排”的高度加以认识,为资金“零售”积累经验。 但最终银监会以邮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缺少相应风险控制机制未予批准。 按照现行的金融法规和邮储现行体制,拓宽邮政储蓄的业务范围受到诸多限制。而不拓宽其业务领域,邮储自主运用资金的压力正日趋加大。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邮储资金的自主运用主要是协议存款和债券投资。在邮储目前的收入构成当中,其贡献占比仅约为20%.据国家邮政储汇局人士日前透露,仅今年上半年,邮储便新增存款余额1500亿元,提前完成全年吸储任务。但邮政资金运用得并不理想。 为此,该局已经将协议存款的目标市场逐渐从全国性银行转移到“中小金融机构与全国性银行并重”上来,并重点开发中小银行协议存款市场。并要求资金运用部门树立“以贷款的方式来开展协议存款”的经营思路,积极拓展协议存款市场,缓解资金运用压力。 而记者日前从银监会获悉,该会也正在积极研究邮储资金运用渠道扩大的问题,并考虑适时予以增加。 “但前提是邮储必须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内控,并积极作好向银行转变的各项准备。”银监会监管三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 据他透露,目前银监会正要求国家邮政储汇局对各省的邮储中间业务进行检查,其中包括代理保险、代理国债、同城异地结算等业务。10月底前完成检查的书面报告。 审计署助阵邮储风险控制 分析人士指出,银监会之所以对邮储的申请屡屡否决,主要是出于现行体制下的风险考量。邮储掌管着全国第五大存款规模,但却不具备与其存款规模相称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 一个细节是,2004年8月,银监会对国家邮政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局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和会计核算都集中在一个部门。这显然不利于储蓄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银监会随即提出了部门分置的要求。 今年以来,按照银监会的要求,邮政储汇局在原来“资金中心”的基础上,先后设置了“资金营运部”、“资金运用风险管理部”、“会计部”,使最初的8个部门增加到12个。 同时,该局通过各种途径引进人才,充实风险管理、资金运用的人士力量。据了解,截止到目前,整个国家邮政储汇局的全部人员加起来还不足100个人,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人数相距甚远。在基层,从事邮政金融风险管理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银监会担心的是,如果大规模放开其业务范围,存款人的利益会受到较大影响。 统计材料显示,邮政储蓄系统2005年上半年,百万元以上级案件共发生25起,其中内部作案有19起,且大多发生在现金业务环节,并以支局长作案居多。 对此,陶礼明曾专门指出:“与一般银行不同,邮储业务带有大众银行、贫民银行的性质。由于面对普遍服务的需求,不可能和现金脱离。现金业务环节将会是邮储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风险点。” “支局长集营业、管理于一身,现行风险制约机制在支局长身上弱化。”陶礼明说。 他要求,各地邮政储汇局长,要高度重视这些风险环节,着力进行解决。 今年以来,邮储加强了检查和轮岗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半年发现18起违法违纪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此外,邮政储汇局通过建立区域性的稽查分部形式,来强化跨区域的检查和引进不同区域的内控经验。 目前,已经相继成立了西北、华北、东北、中南等稽查分部。与此同时,一项名为“电子稽查”的工程也在邮储内部大力推行。 今年5月,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省会城市各项业务发展动态,控制风险和进行管理,国家邮政储汇局还开启了省会城市邮政金融业务主要指标月报制度。 另据记者最新掌握的消息,国家审计署驻信息产业部审计局也于9月初进驻了国家邮政储汇局。 据一位接近审计署的人士介绍,此次对邮储的审计,主要是检查2003年8月以来邮储的资金自主运用情况,并对该局风险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出具审计意见。 目前,邮政系统内部的分账核算工作已经开始进行,与此同时,国家邮政储汇局也开始与一些大的投资银行进行接触。 “开始就是业务培训之类的,但也不排除,以后会请他们当顾问。”上述国家邮政储汇局人士介绍。 据其透露,2005年7月底,国家邮政储汇局在北京召开了为期3天的邮政储汇局长培训班,请了摩根大通银行高级研究人员就资产管理、风险控制、业务营销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数字解读邮政储蓄现状 12285亿元 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12285亿元。 9.25% 储蓄市场占有率达9.25%,储蓄规模仅次于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3519亿元 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自主运用形成的资产已达3519亿元。 36000个 全国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已超过36000个。 (截至2005年6月末) 相关案例 荷兰经验:合资解决网点之争 1968年,荷兰邮政银行与邮政部门分离后,双方仍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邮政银行继续租用邮政机构的网点办理金融业务。1993年以后,双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组建了一家各占50%股份的合资公司,双方共同建设、管理、拥有和使用网点。 荷兰邮政部门与邮政银行成立合资的零售网点经营公司后,使邮政零售网点的发展更具特色。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投资物业管理公司,原有的网点和新建的网点都作为该公司的物业进行管理和经营。邮政和银行都是网点的用户,各项业务在网点推出时,都要进行严格的核算,并按规定标准向网点经营公司支付费用。 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使用网点的办法,荷兰的邮政改革不仅解决了网点之争,同时,通过联营将邮政网点逐步改造成综合连锁经营零售网点的做法,也较大程度地挖掘了网点业务带来的效益。 中国台湾经验:拆借市场重要资金来源 中国台湾邮汇局零售各种类型的次级证券给储蓄者,再以批发方式将资金转存其他银行。由于中国台湾的邮汇局吸收资金高居中国台湾金融机构榜首,大部分必须转存央行,因此在台湾货币市场狭隘与信用工具缺乏之下,其转存款又成了央行拥有的最重要货币政策工具。在1994年以后,中国台湾邮汇局可将转存各家银行的新增存款直接投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成为拆借市场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同时,邮汇局亦将对保户承担小额抵押贷款。 本报记者 谢晓冬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