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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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3:21 银监会网站 | |||||||||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从2003年6月启动以来,经过近两年的时间,先后在29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平稳发展,经营状况明显好转,支农服务进一步改善。 一、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形成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情况,除北京、上海和天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外,各试点省(区、市)都选择了省级联社作为其省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家省级联社挂牌成立(北京、上海改革试点前已组建省级联社),另有9家省级联社批准筹备,天津合作银行已经挂牌开业,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的省级政府、省级联社、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在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银监会制定了《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对省级联社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进行了细化安排。总体看,“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体制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二)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省(区、市)按照国务院提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国务院文件提出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产权模式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等组织形式,均在前一阶段的改革试点工作中被大胆尝试。通过多样化的产权制度改革,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环境、不同经营状况下的农村信用社都寻找到了符合自身情况的有效的产权结构和组织模式。截至目前,全国共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二、 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 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30640亿元,继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后,成为第四个存款突破3万亿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2855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40亿元,增幅10.28%,各项存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全口径本外币并含外资金融机构)的10.83%。各项贷款余额21959亿元,比年初增加2917亿元,增幅为15.32%,同比多增324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继续上升,6月末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0299亿元,比年初增加1688亿元,同比去年多增42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57.87%,增幅达到19.6%,高于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增幅。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稳步增长。6月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766亿元,比年初增加373亿元,同比去年少增16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968亿元,比年初增加31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4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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